每年的固定時間內,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各類用人單位需要到稅務局登記地的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現場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進行核定申報,若用人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將按照未安排殘疾人就業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但是申報所需提交的材料到底有些什么呢?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為了避免各位因審核資料準備錯誤或不齊等原因白跑一趟,今天我們就來列一列申報時所需提交的材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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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申報表;
(二)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花名冊;
(三)殘疾職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
(四)用人單位與殘疾職工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殘疾職工發放工資的有效憑證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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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用人單位還需注意的是,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安排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就業愿望;
(二)已與所安排的殘疾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并與其他職工同工同酬;
(三)按照國家規定為所安排的殘疾人繳納了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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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殘疾人招聘、殘疾人年審申報等過程都是比較繁瑣且存在一定難點的,如果想輕松解決殘保金的問題,可以選擇長沙捷特的一站式全套殘保金服務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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